2015年5月22日星期五

身後錢



上篇講完身後事,這篇講身後錢。


夫妻其中一人身故後,另一個走進銀行告知銀行職員户口持有人已經死亡要提取户口餘款 …… 這樣户口立即就給鎖住。銀行職員會給你單張叫你去金鐘高等法院辦手續才可處理死者遺產。


有些無子孫又行動不便的老人,會將銀行戶口加簽授權給契仔契女提存,但只要銀行知道户口持有人死亡,户口就被凍結,授權者也不得提款。


領取遺產手續繁複,適宜交託律司辦理,但如果遺產只得一萬幾千,那恐怕連律司費都不夠付。


如果遺產只有銀行存款;數額不超過十五萬,可以不經律司親自到高等法院〈遺產承辦處〉辦理,收費相宜。詳情可看〈遺產承辦處〉網頁。


如果遺產少於五萬元的銀行存款,則可到灣仔修頓中心〈遺產受益人支援組〉辦理,不收費用。詳情可看〈遺產受益人支援組〉網頁。


上述兩種簡易申辦遺產方式,首要條件是情況不複雜無爭議;家庭成員身份證明文件齊備,例如出世紙、結婚證書、死亡證等等。如果在香港以外地方出生、結婚、死亡,證明文件不齊全,補領證件可能要花錢花時間,所以最好預先致電詢問清楚。


有些老人家是打仗時候走難到香港,沒有出世紙結婚證書,老伴離世後剩下少量銀行存款,如果行動不便、不識字、子女失蹤等等各樣因素,有遺產也要眼白白給銀行吞了。又或者即使妻妾眾多子女成羣,但天各一方,或是其中有死亡有失蹤,忙完一大輪手續可能每人只分得幾百,有錢的懶得去處理,連累等錢用的也拿不到遺產。


所以有些「懂事」的老人家,會預早申請一張提款咭給信得過的人,到時不動聲色用提款咭分次提走整數的存款,剩低的零頭就沉在銀行直到永遠。


所以亦有些「精明」的子女,父母剛閉眼就拿圖章去把存款提走。有時其他兄弟姊妹事後發現亦無可奈何,因為要告上法庭就要去處理遺產手續,遺產款額太細就會得不償失。


更還有些隱世單身人士,死後的銀行存款亦可能無人知曉。這麼多年積聚下來,銀行這種沉底存款沒一百億也有幾十億吧。怪不得銀行要收取不動戶費用,這樣就可以名正言順化為己有。銀行賺的暴利已經夠多了吧,政府是不是應該做點事呢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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